稱遭男友淋火水裸女奔學校求救

大埔一對同居男女昨晨因感情問題爭執,大打出手,女子報稱遭人淋火水,擔心會被人放火,嚇得脫光衣服,赤裸奔跑落街逃命,惟走到一間學校外不支倒地,警方接報將她送院治理,並破門進入同居住所搜查,其男友已不知所終,經深入調查後,證實案中女子只是被人潑水,虛驚一場,及後尋獲其男友,並將兩男女一併拘捕。

案中女子姓邱(廿五歲),任職成衣銷售員,曾未婚懷孕,與前男友育有一名現年六歲女兒,數年前因感情破裂導致分手,女兒交由居於上水的父母照顧。邱女及後結識一名姓李(卅六歲)、任職電訊公司拉線的新男友,兩人感情發展迅速,早前她搬到大元邨泰怡樓男友住所共賦同居。

感情問題打架 恐被放火

昨晨十時許,邱女與男友在住所因感情問題爭執,雙方扭打起來,有人情緒失控向她淋潑液體,她以為是火水,擔心被人放火,大驚下脫掉衣服,光着身體奪門逃跑落樓,走到對面一間學校求救,期間不支倒地,一名教師上前查問及找來衣物為她蔽體,同時報警。警員到場時,邱女報稱全身痛楚,眼部有傷痕,召救護車將她送院治理。

警員初步調查,發現邱女身上無火水痕迹,相信是被人淋水,及後即到泰怡樓案發現場調查,只見鐵閘上鎖,木門虛掩,叫喚無人回應,遂用大鐵剪將鐵閘剪破入屋,證實空無一人,相信有人於打鬥後逃去,將案件列為襲擊致造成身體實際傷害,首先將邱女拘捕,至下午尋獲李,亦將他拘捕,其胸部有傷痕。

邱女的母親接獲通知趕到醫院了解,她指去年女兒曾與男友到其住所同住一段時間,不覺對方難以相處,認為其男友「真係人不可以貌相」。她又指雖然兩人間中會有小吵小鬧,但今次「搞出咁大件事」屬首次,不過女兒對感情事鮮有提及,更對於她為何與男友爭執,仍不願透露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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