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怡網上「現聲」對修例指手畫腳

【本報訊】於旺角暴亂案中棄保潛逃的被告,尚包括被控兩項暴動罪、已潛逃台灣兩年的李倩怡,她目前正被香港警方通緝。一直匿藏的李本月初突然「現聲」台灣一個政黨的網上直播,並撰寫公開信批評港府修訂《逃犯條例》。

案發時十七歲的李倩怡,被控兩項暴動罪,曾獲准擔保外出並離港,但她缺席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區域法院聆訊,法官隨即簽發拘捕令通緝她,並充公其三千港元保釋金。有指李一直留在台灣,至今達兩年,惟一直沒有其消息。

李未申政治庇護 逾期停留

至本月初,台灣一個政黨在網上播放其錄音聲帶,發表對香港法治的看法。主持人解釋稱收到李的信件及錄音檔案,信件由台灣寄出,李於信中表示自己發聲是想提醒香港的朋友,隨住《逃犯條例》修訂後,預期香港未來會有更多人被迫流亡。

台灣內政部移民署早前表示,李未提出尋求政治庇護申請,其在台已逾期停留且行蹤不明。

盧建民刑期最重 判囚7年

旺角暴亂案於一六年農曆大年初二發生,警方至今拘捕九十一人,年齡介乎十四至七十歲,迄今共有三十人被裁定罪成,判刑由住院式感化令至監禁七年不等。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暴動罪判囚六年,同案被告盧建民因暴動罪被判監七年,是案中判得最重的被告。梁、盧及同案被判監三年的黃家駒,早前就定罪及刑期先後提出上訴,聆訊已排期在十月九日審訊。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