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景臺交易同年 陳婉玉兩月買兩物業

【本報訊】根據律師哈永豪的證供,陳婉玉約於二○○○年後開始作物業投資,○四年在雍景臺交易之前,他亦替陳婉玉處理過兩個物業買賣。當時陳婉玉在兩個月內連環出手,入手兩個半山單位,其中一個在三個月後轉手,便獲利一百二十萬元。

陳是熟客享半價減佣優惠

利嘉閣高級聯席董事何明高稱,陳婉玉是熟客,交易均由代理吳鳳萍負責處理。陳分別於○四年七月及九月,買入羅便臣道翡翠園及寶雲道寶雲閣,買入價分別為六百一十萬及一千七百八十八萬元。

當中翡翠園單位,陳以她全資擁有的志俊有限公司名義,於○四年七月廿七日買入,當時代理向公司交代「買家是熟客介紹,故減佣促成」,並給陳佣金半價的優惠,由六萬一千元減至三萬零五百元。之後陳於○四年十月廿九日售出該單位,作價七百三十萬元。

同一時段,她在九月十四日買入寶雲閣單位,作價一千七百八十八萬元。她當時是以個人名義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但同時她跟賣家簽署附加協議,容許她之後可轉以公司為持有單位。而最終在簽署正式合約時,買家是志俊有限公司,佣金亦獲半價優惠,由十七萬八千八百元減至八萬九千四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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