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一直引起台灣方面關注,過去台灣陸委會態度強硬,曾稱不接受以修例引渡台灣殺人案的疑犯。李家超重申,修例是為處理法律真空,重申處理移交要先建立法律基礎。
李家超表示,港府提出修例目的是要處理法律真空,因為現時香港沒有法律處理與台灣刑事司法互助及移送逃犯工作,故必須先建立法律基礎。他表示已知悉台方曾就修例表達意見,而當中對方曾提及雙方應以犯人接受法律制裁的共同目的,而且刑事司法互助的大門仍然打開,所以相信雙方以公義為目標的前提下,會以務實態度互相討論,共同為彰顯公義努力。
李續指,港府於今年二月提出修例時的確收到台灣要求,他個人亦認同需要將疑犯交予台灣接受法律制裁,可惜香港沒有相關法律,故須積極建立法律基礎。他強調,港府做好本分同時,亦會努力令台方明白修例是為達到其要求,並會盡力令台方明白,草案是完全符合聯合國要求,強調是保護所有社會免受干犯嚴重罪行人士威脅。
被問到若然修例通過後台方不願移交疑犯,李家超重申雙方應共同推動,若然有人對未能修例成功感到開心會是香港的悲哀,強調會以認真、務實及尊重態度去推動修例,亦會本住公義及疑犯應面對法律制裁的原則,希望每名港人能共同推動及達到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