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一時分心 察看鐵水管
被告林育源(六十四歲),早前求情稱他任職業司機四十載,連一張定額罰款告票都未收過,今次因一時分心為察看擺放在快線路旁的深色鐵水管,釀成他駕駛生涯的第一宗交通意外,更有人喪命,事件使他難以安枕。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案發前欲超前吊雞車而切入快線的決定並不恰當,若被告對當時前方的吊雞車有所顧忌,大可與吊雞車拉遠距離,又或是切入另一邊慢線,切入快線超前非唯一方法。而被告切入快線後,已意識到死者所駕的車輛慢了下來,兩車距離縮窄,被告卻沒有減速,後來駛至死者停下的車輛時已別無選擇,只能向左急扭軚及煞車以避免碰撞,從死者車輛後方被撞毀的程度可見,縱使被告沒有超速,仍是以高速扭軚。
法官續指,被告不能把所有責任都歸咎於放在路肩的鐵水管,認為被告駕駛情況鹵莽及不負責任,法庭須判以一個阻嚇式刑罰,警惕駕駛者。法官除判被告監禁八個月外,也下令被告須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案件編號:DCCC 104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