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重建 政府收回466項私人業權

【本報訊】地政總署昨宣布收回位於觀塘康寧道/裕民坊/觀塘道的土地,以推行第二期觀塘市中心-主地盤發展計劃。政府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相關土地內合共四百六十六項私人物業權益。市建局指現有廿個違例構築物商戶仍未交吉,收地公告張貼當日起計三個月屆滿時,受影響的權益將會復歸政府所有,受影響的私人土地詳情已刊載於政府憲報刊登的公告。

廿商戶未交吉 限期三個月

觀塘市中心-主地盤發展計劃為市區重建項目,總面積約四萬八千八百六十平方米,分為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共四個發展區。第二及第三發展區屬現正施工重建的第一期觀塘市中心-主地盤發展計劃。第四及第五發展區屬第二期發展計劃,將包括一幢商業/辦公室暨酒店大樓、一幢兼備商業/機構及政府辦公室、社會福利設施和多功能活動中心的大樓、地庫停車場、上落客貨設施,以及地面公眾休憩用地。

合資格住宅物業業主除可獲得法定補償外,在適當情況下亦會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合資格住宅租戶則可獲安置入住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提供的公營出租單位,或獲發特惠現金津貼。合資格的商用物業佔用人,包括業主及租戶,可以選擇領取特惠津貼,以取代因業務及相關損失而提出法定補償申索的權利。

市建局發言人稱,早前該局向八十三個違例構築物商戶提出搬遷方案,發放特別搬遷津貼,共有七十一個商戶接受方案。在二月底搬遷限期,已有六十三個商戶將構築物「交吉」,現仍有廿個商戶未「交吉」,包括十二個未接受方案的商戶,及八個因涉複雜情況但接受方案的商戶。另外,該局已收回絕大部分住宅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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