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起訴摩根大通證券前董事總經理梁嘉彰,控告她於一間物流公司招股的過程中涉嫌行賄。廉署指梁涉賄賂一間物流公司主席,即聘請該名主席的兒子在摩根大通證券任職,致使該主席於其物流公司首次公開招股聘用投資銀行或機構時,優待摩根大通證券。梁被廉署控以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她獲准保釋,將於下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梁嘉彰,五十一歲,摩根大通證券(亞太)有限公司前董事總經理,昨被落案控以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廉署指被告案發時是摩根大通證券董事總經理,而摩根大通證券是摩根大通集團的附屬公司。被告負責為摩根大通證券、摩根大通集團及相關公司找生意。
摩根大通證券約於二○○七年根據客戶推薦計劃,開始聘用由其客戶或潛在客戶介紹的求職人士。該公司屬總裁或董事總經理職級的高級職員,包括被告,可介紹求職人士予摩根大通集團或摩根大通證券聘用為分析員或助理。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年一月十九日向該物流公司主席提供利益,即聘請其子在摩根大通證券任職,作為該主席於有關物流公司首次公開招股聘用投資銀行或機構時,優待摩根大通證券的報酬。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期間,以相同目的向該物流公司主席提供利益,即聘請其子在摩根大通證券任職。被告下星期一將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