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與發展商新地於九七年簽訂協議進行「馬灣發展計劃」,發展商需興建兩期馬灣公園,惟政府一直以未能成功收地為由,令發展商遲遲未能開展活化馬灣舊村作休憩用途的馬灣公園二期,而有關規劃許可至二○二二年便到期。多名區議員昨在荃灣區議會上直指時間無多,擔心時間一到發展商「拍拍籮柚就走人」,計劃隨時爛尾,更直斥政府:「拖咁耐係完全無道理,估唔到依家香港政府啲政策真係差成咁!」
政府代表昨出席荃灣區議會討論有關事項,地政總署高級產業測量師陳建通表示,馬灣公園二期發展涉及馬灣舊村搬村及安置的複雜個案,承認進度未如理想。他又指,現正處理三個受影響私人地段的換地個案,其中一個已進入土地補價計算階段,相信很快有定案,餘下兩個仍處於商討解決方案的階段。另四宗有關政府土地持有者或寮屋人士個案則仍處於上訴階段。
有議員追問協議上有否規定發展商需於何時完成二期公園發展計劃,陳建通對此承認協議未有列明二期公園項目的完工日期。至於二○二二年後會否由政府接手注資發展項目等問題,陳表示︰「呢啲假設性問題,暫時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