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年開發了多個流動應用程式(App)向市民分享資訊。立法會文件顯示,最少一百零七個於二○一○年至二○一七年開發、共三十個政府部門及相關機構(包括區議會)的應用程式,被停用或即將下架,佔同期推出應用程式約一半;涉及開發、宣傳及維護成本最少達二千三百萬元。其中以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佔最多,先後共停用二十個Apps,大部分只為配合一次過的宣傳活動,其次是教育局及政府新聞處。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OGCIO)回應稱,下架因素包括下載率低(如低於數千)、程式目的只提供資訊而公眾可從其他途徑(例如網站)獲取該資訊、程式支援的相關項目已完結等。
筆者多次批評政府多年來「倒錢落海」,OGCIO的實務指南只屬參考性質,部門未必遵守。政府要反思哪些程式要整合及淘汰。政府開發App的目的,當然是為了令政府資訊能夠接觸到更多的市民,亦要方便市民在何時何地,只要一機在手,就可以享用到政府的服務,所以App必須貼地及實用。因使用量低而被停用的Apps,有關部門必須反省箇中原因,了解問題所在,防止重蹈覆轍。事實上,政府可以考慮設立一套機制,監管Apps使用量,亦應在開發前做足預備工夫,確保App切合市民需要,而不是「為做而做」。
筆者上次在長三角地區參觀,當地政府程式是服務性質,例如繳費、下載政府帳單、文件,是方便市民生活,這些才是政府App的功用。而上海市政府的「一網通辦」總門戶已開通,一千多項公共服務已經可以在網上完成,對全市的公共數據按照應用需求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建成了市級數據共用交換平台,政務數據百分之百共用。
筆者一直要求香港政府部門的數據應互聯互通,以單一平台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