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水炮車料下半年服役 警指不預期常用

【本報訊】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預計今年下半年投入服務,保安局指警方只會在大範圍或嚴重公眾騷亂時才會使用水炮車,又強調會有嚴謹訓練。有立法會議員要求當局及警方公開水炮車的水壓,惟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表明不會公布,因有可能影響警方的行動能力和效能。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昨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指,外國有水炮車最大水壓可令人的頭、頸移位甚至致盲,擔心警方「錯手殺錯良民」,要求公布警方水炮車水壓,認為公眾有知情權;郭家麒認為,警方「唔好借故(用水炮車)作為維穩嘅工具」。多名建制派議員就支持引入水炮車,其中張華峰指經歷佔中後,市民認同有引入需要。

保安局拒公布最大水力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指,希望不需使用特別用途車,如真需動用,使用的會是最小並可達目的水力,且會集中向下肢使用。他拒絕公布水炮車最大水力,但指使用時會非常嚴謹,且需符合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麥展豪指,已有十八人受訓使用特別用途車,每車會有四人操作,警署警長負責整體操作,兩警長分別操控左右車頂噴水裝置,一警員駕駛,另有一個後備座位。他強調,警方不預期會頻密使用該車。

警方引入的水炮車在法國生產,長八米,闊二點五米,高四點一米,水箱容量為六千八百公升,主要裝備有左右車頂的噴水裝置,附有測距儀及攝錄鏡頭,可三百二十度左右旋轉,有三種噴水模式,即噴灑、間斷水柱及水柱連續噴射,車身有其他輔助設施,包括用作保護功能的花灑式噴嘴。三部水炮車投入使用前仍需進行路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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