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檢視樓宇是否有安全問題,房委會透過「全面結構勘察計劃」每十五年為公共屋邨進行一次評估,並為已完成評估及可持續保留的公共屋邨進行所需的結構維修工程。然而,有區議員及測量師認為,當公屋樓齡達一定年數時,老化速度將會加劇,維持十五年檢查一次的頻率或未能回應真正的重建訴求。
黃大仙區議員莫健榮指,彩虹邨上次接受結構勘察已是十三年前的事,近十年內樓宇問題卻見加劇,但需待兩年後才有下次結構勘察。莫認為,高齡公屋的老化速度及情況必然比落成僅十年、廿年的公屋快,帶來的問題亦會急速惡化,建議縮減對高齡公屋進行結構勘察的相隔年期。
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前主席陳華偉亦同意縮減年期,並指應與屋宇署對私人樓宇每十年勘察大廈結構的規定看齊。陳又建議,若部分老化公屋集中出現某一類樓宇問題,如石屎剝落或漏水,相關部門可加強有關方面勘察,而非僵化地等待規定年期才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