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盡快就窺淫罪立法

法改會發表《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建議新訂「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分別將未經同意下為了性目的對另一人進行觀察或視像記錄的行為,及偷拍裙底列為刑事罪行。

報告內容參照了《英格蘭法令》第六十七條新訂特定的「窺淫罪」,即未經同意下,在別人衣服下操作設備或記錄圖像,可觀察到別人的生殖器官、臀部或內衣,而目的是為了得到性滿足或使人受侮辱、驚恐或困擾,即屬違法。

早前終審法院釐定「不誠實取用電腦」不能再針對使用自己手機進行的偷拍行為,亦無法再用以檢控偷拍裙底行為,遊蕩等罪行亦不適用於私人處所,導致「無罪可告」。

事實上,港鐵每年有過百宗偷拍裙底事件,另外,每年約有一百宗十六歲以下受害人因偷窺或偷拍而向關注性罪行的組織求助,但礙於事發在私人地方而難以檢控。

今次報告書提出的建議比較全面,包括了在任何地方及非性目的,如為金錢而偷拍亦屬犯罪,能涵蓋偷拍如廁及更衣等行為。筆者一直要求政府就「窺淫罪」及偷拍裙底罪行立法,並列作性罪行,加重刑罰,因此對該報告書表示歡迎,相信新法例有助堵塞現行漏洞。政府應盡快就法改會的建議進行立法程序,期望法案能在今屆立法會通過。

然而報告書仍有不足之處,「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並不包括偷拍女性胸部,對女性受害人的保障不足。加上報告書沒有就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作出規管,影像性暴力的散布仍然難以檢控。

偷拍成風對市民生活影響很大,不僅令被偷拍者成為「獵物」,偷拍的娛樂新聞及網上分享亦令社會道德日下。要遏止這種社會風氣,盡快循立法途徑約束偷窺偷拍風氣固然重要,但教育民眾對私隱的尊重才是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