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

當年反對派阻撓二十三條立法,號稱五十萬人上街遊行,迫使港府跪低,董建華腳痛下台。他們自此食髓知味,動不動就鬧事,動不動就示威,這一招有時靈,有時也不靈。在反對國民教育一役中,反對派再次得手,導致國教半途而廢;但在佔中及高鐵一地兩檢風波中,反對派都無法得逞。如今戰場轉移到修訂《逃犯條例》,結局如何,不妨拭目以待。

很明顯,今次反對派的手法和當年反對二十三條立法如出一轍。首先製造謠言,散布恐慌情緒,將修例政治化、陰謀化、妖魔化;然後發動市民上街,假借民意向當局施壓,一次不行,就搞第二次、第三次;同時,反對派還在立法會撒潑耍賴,拉布阻撓,導致法案委員會歷經兩次合共四小時會議仍未選出主席;當然,他們最擅長的還是告洋狀,老嫩漢奸紛紛出動,要求洋人出手干預。總而言之,為了阻止修訂《逃犯條例》,反對派無所不用其極,簡直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

現在的問題是,面對反對派瘋狂反撲,港府能否堅持到底?建制派是否團結?中央態度又如何?當年二十三條立法功虧一簣,固然是因為自由黨臨陣倒戈,也是因為港府態度軟弱,更是因為中央畏首畏尾。正如有人所說,「怯,就會輸一世」,面對重大原則性問題,絕不能猶豫不決,更不能妥協退讓,否則,一子錯滿盤落索,一步輸步步皆輸。

毛澤東兩句話大家耳熟能詳: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道理很簡單,只有通過合理合法的鬥爭才能教訓肆意搗亂的人,使他們不敢輕易造次,相反,一味姑息縱容,勢必遺患無窮。中央對政改不讓步,所以反對派佔中以失敗告終;中央主動釋法,所以多名在宣誓中搗亂的政客被褫奪議員資格;中央對港獨零容忍,所以香港民族黨被取締。事實一再證明,只要中央堅守原則,反中亂港勢力就無所施其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