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士遇上不公的情況時有發生,平機會在一八年接獲有關僱傭範疇的殘疾歧視投訴為過去五年來最高。有社工透露有僱主以不太合理的原因勸退求職者,立法會議員直指平機會現行制度以平息糾紛為目標,批評未盡力協助受影響僱員。
香港傷健協會就業幹事莊淑芳指,曾帶同殘疾人士應徵電話傳銷的工作,面試一直順利,惟最後僱主見求職者未能自行除下聽筒,便以他行動不便為由未獲錄用,令她大感無奈,莊認為戴聽筒並不算是工作範疇,覺得僱主要求嚴苛。根據平機會的資料,就殘疾人士有關僱傭範疇與招聘的投訴在一八年有五百七十宗,是過去五年來最高,較一七年的二百六十多宗多出一倍。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僱主若基於求職者的殘疾,在招聘過程中作出歧視或不利對待,都有可能違反法例。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副主席何啟明形容,現時平機會對殘疾僱員的制度「惡頂」,不但難以舉證,而且平機會多鼓勵和解了事,何認為未有盡力為僱員爭取權益。他指平機會要改善態度,不能每每只望和解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