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東張西望》女撰稿員採訪遇襲 內地團女導遊打人緩刑

無綫電視的節目《東張西望》今年三月派女撰稿員到土瓜灣一帶進行偵查報道,以探討旅遊業對該區居民的影響。惟事主採訪期間遇上內地團的一個惡導遊,該名女導遊疑橫蠻阻撓之餘,要求事主刪除手機拍攝的片段不遂後,強搶其手機,期間又搣事主手臂,及追着對方狂鬧等等,最終事主報警處理。被捕女導遊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她雖獲判緩刑了事,但其導遊牌照或「凍過水」。

涉案卅九歲被告萬明珠,持有香港身份證,被控於今年三月廿二日,在土瓜灣崇安街十七號陽光廣場外襲擊《東張西望》女撰稿員張雪婷(廿五歲)。

導遊牌料「凍過水」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婚,家鄉在中國遼寧,其丈夫在內地任地盤工,她與七歲兒子則居於香港,兒子患過度活躍症及先天巨結腸症。辯方指被告在港從事導遊五年,獲旅遊業議會發出導遊牌照,但隨着今次事件留下刑事案底,其執業資格有可能被吊銷。

官:有咩唔見得光

辯方又指,被告因不滿事主採訪時沒出示證件,並近距離拍攝她,才一時「火遮眼」動怒犯案。裁判官不禁反問:「影得近有咩問題?使乜咁嬲呀?有咩唔見得光呀?」裁判官最終判被告監禁一個月但准緩刑一年。

案情指,事發早上十時半,張姓女事主在土瓜灣崇安街一間朱古力店外行人路用手機拍片,當時被告正在等候旅遊巴士到場接客,被告見事主拍攝,要求刪片被拒,雙方發生口角。被告搶去事主手機,並用手搣對方手臂。事主嘗試搶回手機,糾纏間手機掉到地上,她拾回手機拍低被告舉措以保留證據,之後離開找同事,被告則繼續追着事主喝罵片刻始離開。

警方在被告離開後到場調查,透過朱古力店負責人得知被告經常帶團到該店購物,最終聯絡到被告將她拘捕。而事主即日到醫院驗傷,醫生證實她的雙臂有瘀傷,右前臂擦傷。

案件編號:KCCC 98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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