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助理經理呃推薦金候懲

【本報訊】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一名助理營運經理,涉嫌藉公司的員工推薦計劃騙取推薦獎金,他疑先向女下屬訛稱若受薦人申請的職級比推薦人高,推薦人將不會獲獎金,從而取得受薦人的資料後,他暗中以「朋友」名義推薦該下屬欲推薦的三名親友申請職位,事後獲發獎金共四千五百元。涉案經理事後被控四項欺詐罪,早前受審後,昨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其中一項欺詐罪成立。裁判官先索閱其社會服務令報告,續准他保釋至本月廿九日判刑,並下令他須歸還四千五百元予公司。

涉案四十歲被告羅學賢,早前透過律師辯稱,他早已獲案中事主龔月玲授權,推薦龔的該三名親友,只不過因龔疑曾遭被告紀律處分,因而聯同該三名親友「夾口供」誣陷被告。惟裁判官昨裁決時,不接納此項辯解,因為事主也曾遭其他上級處分過,她無理由僅僅針對被告。

誘下屬棄薦三人 自己藉機獲利

裁判官認為,事主與該三名受薦人均是誠實可靠證人,證明被告蓄意誘使事主不推薦三人後,由被告推薦以令自己獲益,遂裁定第一項欺詐罪成立。

至於其餘三項欺詐罪,裁判官指被告確已依循員工推薦計劃之要求,為該三名受薦人提交履歷及申請職位表格,不涉及不誠實,故控方不能證明被告有意圖向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作失實陳述,遂裁定該三罪不成立。

辯方之後求情指,預料被告之後將不能再在機場工作,他願意將所騙獎金全數歸還公司,冀獲法庭輕判。裁判官決定先索閱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判刑。

被告被裁定罪成的第一項欺詐罪指,他於一五年十月一日至同年十一月卅日期間向事主龔月玲訛稱,若龔推薦申請人申請較高級職位,龔不會獲發有關推薦獎金,意圖誘使龔不推薦梁偉程、俞嘉輝及阮虹瑋向該公司申請職位,令被告獲得利益。

案件編號:WKCC 502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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