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擬提案下調巴士企位密度

【本報訊】逼巴士是港人生活常態,有立法會議員擬提交私人條例草案修訂現有規定,將巴士每平方米企六人的標準下調至每平方米企四人,此舉可避免現時巴士即使「逼爆」,但因載客量未達既定標準,不能申請增加班次疏導乘客。

現時運輸署規定,巴士路線在繁忙時段最繁忙的半小時載客率達百分之百,以及該時段內最繁忙一小時載客量達八成半,巴士公司可申請該線增加班次。至於非繁忙時段的加班次標準,則為該時段內最繁忙一小時載客量達六成。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昨介紹他計劃修例表示,相關載客量要求涉及巴士的企位及座位可容納乘客人數,而《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訂明巴士的企位標準是以每平方米企六人計算,然而,這項標準早在三十五年前訂立,現已不符現實,且現在的巴士也不能做到每平方米企六人。

運房局:現時標準與歐盟相若

譚指,他曾做過實驗,以一輛普通巴士及一輛機場巴士的下層車廂面積計算,分別有四十七及四十六個企位,但真實卻最多只能企四十及三十六個人,實際企位只達八成半及七成八。港鐵已將鐵路車廂擠迫標準降至每平方米企四人;美國、加拿大及歐洲的市區巴士及鐵路車廂企位標準亦只介乎三至五個人,所以他提出私人草案望下調本港巴士企位標準至每平方米企四人。

運輸及房屋局回應指,現行法例要求的巴士企位總數是從車輛設計及構造的安全角度而訂定標準,旨在防止巴士超載,標準亦與歐盟、英國、日本、南韓及新加坡等地相若。當局指,除載客量外,運輸署處理巴士加班次申請時會慮其他因素,例如為較長途路線乘客提供更舒適的乘車環境及區議會意見等,當局會研究相關草案內容,並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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