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有精神病史的已婚婦獲小食店的六旬男店東聘用,她指稱上工數天後,店東指示她在收檔後留下,聲稱教她準備醬汁,涉嫌乘機性侵犯她。惟因店東未能完全勃起,而沒有成功性交。婦人指稱她不願意「為份工」而就範遂報警,店東則稱事件是「你情我願」。被捕店東事後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涉案六十歲被告彭小國,被控在一七年一月廿二日,在大窩口一間小食店企圖強姦現年四十七歲的女事主X。控方指由於X曾有抑鬱及精神病歷,故在庭上播放她的錄影口供,代替親身作供。
X在錄影口供中指,事發時她丈夫因傷失業,而被告的小食店剛巧要請人,她遂往應徵而受聘。事發前一日(即前年一月廿一日),被告妻子叫X在晚上才上班,X按指示在近午夜時回店,只見店內得被告一人。而二人在工作約兩小時後,至廿二日凌晨收檔,X指被告期間已不時觸碰X,至收檔後被告表示要教X煮醬汁,趁X在攪拌醬汁時乘機從後熊抱她,並伸手入X的衣褲內,X躲避及揚聲抗拒但不成功。
她多次反抗時,被告都說:「唔緊要啦,大家成年人嚟(口架)嘛!」惟X當時心想:「使唔使呀?係唔係為咗份工要咁做呀?」X稱被告後來把她推入廁所,強行拉起其上衣並啜吸其乳頭,後更脫去她的褲,將她推到伏在洗手盆上,企圖從後性侵。
惟因X不斷郁動,被告又沒完全勃起,所以未能成功性交。X發覺被告的行為突然停止,轉身查看時見被告自慰至射精,她遂趁被告洗手時逃走。X指回家後家人已入睡,她稍後將事情告訴丈夫和母親,再前往報警。
控方在開案詞指,警方在同月廿四日拘捕被告,他警誡下承認與X有身體接觸,但稱是兩人自願下進行,X不但無反抗,還自己脫褲並翹起臀部讓他進入,只是他因疲累而早洩。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1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