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私人貸款業務男顧問,疑向星展隱瞞九名貸款申請人其實是由財務中介公司轉介,涉嫌誘使星展批出共逾一百七十萬元貸款後,向他發放六萬四千元佣金。男顧問與中介公司男經理事後被控欺詐和串謀欺詐共九罪,案件昨於區院審理時,男顧問承認其中七項欺詐罪,獲准保釋至下月十七日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男經理則否認串謀欺詐罪受審。
首被告是星展前私人貸款業務顧問葉建明(四十一歲),次被告是成喻發展有限公司前高級理財分析經理吳紹倫(三十一歲)。葉獨自被控八項欺詐罪,指他於一五年七月至十二月間,隱瞞八名貸款申請人是由財務中介轉介,誘使星展批出共逾一百五十九萬元貸款,並向葉發放約六萬多元佣金。
兩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指二人以相同手法,誘使星展向另一申請人批出逾十萬元貸款,令葉另獲發三千四百多元佣金。葉承認其中七項欺詐罪後,餘下兩罪留在法庭存檔。
涉及葉的案情指,葉在職時負責經營街頭攤位和派發宣傳品,以尋找潛在客戶。星展禁止貸款業務顧問藉電話促銷拉客或處理由中介機構轉介往星展的個案。
案發期間,有七名人士收到促銷電話後,向財務中介機構申請貸款,他們其後收到葉的來電,葉稱星展正處理他們的申請,並提醒他們,若有星展職員來電,他們要向職員聲稱曾收到星展傳單、曾看過星展廣告,並否認是由財務公司轉介等。最終星展向該七人批出共逾一百四十七萬元貸款,並向葉發出五萬六千多元佣金。而該些申請人事後需向中介公司支付百分之十五至廿五的服務費。事件最終被揭發,葉在一六年初被捕。星展表明,若知道涉案申請人是由中介機構轉介,星展是不會處理該些申請的。
案件編號:DCCC 74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