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九名被告全數由資深大律師代表抗辯,當中代表陳淑莊的王正宇及代表黃浩銘的駱應淦,更是行內擅打刑事案的星級大狀。法律界人士估計,本案審訊歷時十八天,就算大狀只收取「友情價」,並撇除獲批法援的張秀賢、鍾耀華及黃浩銘三人,其餘六人的訟費至少合共逾千萬元。即使部分訟費獲泛民牽頭的「守護公義基金」資助,各人也很可能要為餘下的天價訟費四出「撲水」,其中戴耀廷更被傳媒發現在開審前半年,將其居住廿年的馬鞍山自置物業,以低於市價的水平賣出,套現一千四百多萬元。
九名被告中,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由擅長憲法大案的麥高義代表;身為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由她的師傅王正宇代表;另一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由大律師公會副主席彭耀鴻代表;學聯前常委張秀賢及鍾耀華,分別由潘熙及潘的師傅、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代表。至於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和立法會前議員李永達,則分別由駱應淦及駱的徒弟蔡維邦代表。
面對辯方大狀的星級陣容,控方由外聘資深大狀布思義及刑事檢控專員兼資深大律師梁卓然率領的律師團隊出戰,布思義曾任高院暫委法官,梁卓然曾代表律政司處理七警案等重要政治大案。據法律界人士估計,每名資深大狀每堂聆訊「最低消費」約四十至五十萬元,法律團隊及文書處理等雜費卻不能慳,撇除張秀賢、鍾耀華及黃浩銘獲批法援,三人的訟費由公帑埋單,其餘被告的基本法律開支也至少共逾千萬元。
不過,巨額訟費由陳健民及朱耀明等人牽頭的「守護公義基金」墊底,該基金於一六年成立,目的是為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四人籌集訟費,及後基金轉為替包括佔中案在內的泛民被告「撲水」。曾任該基金信託人的教授鄭宇碩今年一月向傳媒披露,基金已籌得一千三百萬元,DQ案花約五百萬元,佔中案則花約三百萬元,換言之,各被告仍需為訟費「缺口」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