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黎智英除被指是違法佔中「幕後黑手」及「金主」外,更涉刑恐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件,事發至今近兩年,律政司仍未提出檢控,各界質疑律政司「有心放生」黎智英,有時事評論員狠批律政司是否因黎的背景,「老虎屁股摸不得」,意圖放生,促請律政司盡快清楚交代事件。
前年六月四日,黎智英於維園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男記者前面,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事件有相有片,證據確鑿,受害男記者亦已報案。
東方與受害記者為討回公道,先後十一度去信律政司,追問檢控進度和要求合理交代,惟一直被冷待;值得留意的是,在十一度去信中,其中兩封信有如石沉大海,全無回覆。律政司縱於其餘去信時作出回覆,但「答完等於冇答」,從無正面回應會否起訴黎智英,而於在最近一次回覆中,亦僅稱現階段不宜評論案件具體進度及處理方向。事實上,受害記者去年八月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於今年一月確認律政司涉違反服務承諾的投訴成立,反映律政司的做法惹來非議。
「黎智英喺眾目睽睽之下,恐嚇一名正常採訪嘅新聞從業員,證據確鑿。但事件發生咗接近兩年,律政司都仍然未檢控,真係令人非常費解。」時事評論員陳雲生批評,律政司繼續拖延案件,只會令市民對本港法治的公正性失去信心,動搖本港法治基礎,促請律政司盡快向公眾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