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遭孫志達控告 傳和解費達7.5億

【本報綜合報道】香港商人孫志達控告美國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拖欠中介費案,上月已在內華達州法院達成和解,惟當時未有公布所涉金額。金沙周三公布季度業績報告,列出一項名為「一次性法律和解」,金額為九千六百萬美元(約七億五千萬港元),傳媒推測為孫志達的和解金額。

根據該份長十五頁的業績報告,金沙集團在本年首季有五億八千二百萬美元(約四十五億港元)盈利,而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艾德森未有出席會議。對於上述金額是否和解賠償,集團發言人和孫志達的代表律師均未有回應。

稱介紹艾德森予官員 促成獲發賭牌

孫志達指早年曾介紹艾德森予中國官員,促成澳門政府向金沙發賭牌。他於二○○四年入稟向金沙索取中介費,○八年獲判勝訴,但金沙向內華達州最高法院上訴,法院於一○年推翻裁決。案件於一三年四月重審,孫獲賠七千萬美元(約五億四千萬港元)。金沙再上訴,並獲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雙方最終在上月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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