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取締民族黨 已向中央交報告

【本報訊】港府去年首次引用《社團條例》,取締支持港獨的香港民族黨,把該黨列為非法社團,禁止在本港運作。中央政府早前向香港行政長官發出公函,要求就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等有關情況向中央提交報告,港府昨日表示,已於本周二(16日)向中央提交有關報告。

港府指,已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及有關情況向中央提交報告,內容包括事件背景及過程摘要等。根據律政司意見,為避免影響日後可能出現的司法程序,昨日公布的有關報告屬該報告的主體,即未有報告的詳盡內容。

指會繼續禁止港獨活動

有關報告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應有之責,港府對港獨立場十分清晰及明確,港獨並不符合香港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報告又指,任何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都不符合國家利益,更為香港社會帶來動盪。港府會繼續禁止包括港獨在內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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