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研引議事規則 逃犯例直送大會處理

立法會負責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前日經歷兩小時會議仍未能選出主席,建制派憂慮民主派以選主席「拉布」,一拖再拖,阻撓審議修例,正研究多項對策,包括研究引用《議事規則》第九十一條,跳過法案委員會審議,讓法案直接提交上立法會大會處理。有建制派議員警告,法案委員會應在五月前選出主席,若民主派繼續拖延,無奈要出此下策。有關法案委員會下次開會日期已定於四月三十日。

《議事規則》第九十一條列明「具有暫停執行某條議事規則的目的或效力的議案」,有指意味可中止法案委員會討論,直接將法案交上大會處理修例。身兼律師的議員謝偉俊承認,這是其中一個可行方法,但並非理想做法。至於議員郭偉強則認為,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要出此下策,又認為即使引用有關做法,議員仍可提出修訂,去年曾有議員完成法案審議後,直接在大會提交修正案,不存在限制提出修正案的空間。

多項延展議案無法表決

郭指出,現時法案委員會遇上被動的困局,若拖過了合適時機仍未通過,將等同釋放涉在台灣殺人後回港的疑犯,「大家都會諗,如果我搭車,佢喺我隔籬,應該會點」,憂慮日後令香港變成逃犯天堂。對於涂謹申前日主持兩小時會議,仍未能選出主席,郭指已去信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要求商討法案委員會主持人的產生方法,因現時由資深議員擔任主持人會鬧出問題。

此外,立法會大會昨休會前,有多項有關延展議案無法表決,意味着毋須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有建制派透露,不再增加委員會數目,就能夠騰出更多時間,讓移交逃犯相關修例開更多會議,加快審議進度。

泛民建議被指無補於事

民主派繼續尋求其他方法處理台灣殺人案,民主黨昨建議,參考現行法例以地域概念區分台灣及內地,再加上「日落條款」,以單次性處理台灣兇殺案疑犯移交。不過,身兼律師的議員吳永嘉認為,進一步就地區進行解釋屬適合,但對事件及堵塞有關移交逃犯的漏洞無補於事,印象中有數名在港涉及殺人案的疑犯,因持有澳門身份證逃至當地,避免接受審訊;另有人在外國涉勒索案亦逃到香港,該些案件仍需處理,而且若修例僅適用於有關台灣的案件,將來有其他罪犯逃至香港亦無法處理。

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王惠貞支持修例,指香港過往是「稅務天堂」,成功吸引大量投資者,若今次發現了漏洞而沒有堵塞,會變成「逃犯天堂」,或會吸引大量逃犯潛藏香港。她指,香港多年來的優勢是制度、法治和安全,必須堵塞有關漏洞。至於政府早前將九項商業罪行剔除,她認為目前很難一步到位,可逐步進行修訂,日後再考慮是否需要涵蓋商業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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