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遺失選民資料不可姑息

選舉事務處遺失了二○一六年立法會選舉葵青區一個票站的選民登記冊,但是兩年多以來一直秘而不宣,企圖蒙混過關。廉政公署調查一宗懷疑「種票」案期間,意外發現登記冊不翼而飛。選舉事務處在傳媒報道後才承認事件,到警署報警以及通報私隱專員公署。

這本遺失的選民登記冊包含八千名編配到該投票站已登記選民的姓名、性別、地址、身份證號碼以及可獲選票數目,並且記錄了選民有否投票。若該選民登記冊最終無法尋回,會令八千名市民的個人隱私有被洩露盜用的風險。更重要的是,選民資料或會被用以干預選舉,影響下一次選舉的公平公正。

選舉事務處今次遺失的選民登記冊,屬於青衣青綠街的聖公會青衣邨何澤芸小學的票站。早於此事揭發前,二○一七年的特首選舉,選舉事務處已經遺失兩部手提電腦,內有全港選民資料及千多名選委資料。同一個政府部門,竟然接二連三遺失選民資料,令人匪夷所思。

選舉資料不僅牽涉選舉的公平公正,亦涉及候選人和選民的個人隱私,屬於機密保護文件。因此,選舉物資的建立、保存、銷毀均有嚴格法定程序,確保資料不會遺失外洩。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所有選舉物資在投票結束後都需要封箱包好,由票站運送到民政處暫存,期間雙方都要在點算表格上簽名交接,而有關物資一般於一、兩天內就會轉運到選舉事務處保管約半年,待選舉相關法律程序完結後銷毀。

選民登記冊不翼而飛,是毀滅可能有人「種票」的證據?還是用作下次催票之用?抑或是有人盜取作其他非法用途?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後果都極其嚴重。當局已表明會跟進事件和提交報告,希望當局嚴肅查辦,並向涉事員工作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