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二十二年,禮崩樂壞的程度令人咋舌,就連過去被譽為一流的公務員團隊亦淪為九流。選舉事務處被揭遺失二○一六年立法會選舉、葵青區一本載有八千名選民敏感資料的登記冊,一直不報警、不上報、不公開。直到傳媒踢爆,港府才如夢初醒,選舉處才承認事件。及至昨日,當局終於報警及通報私隱專員公署。
今次事件之嚴重性在於選舉事務處涉事人員知情不報,不僅破壞通報機制,更令人懷疑當中是否涉及不法勾當。要知道,事件早在廉署調查「種票」期間已經揭發,但總選舉事務主任竟表示近日才知情,當中肯定有人瞞上欺下。正如有立法會議員指出,倘這本登記冊能顯示選民有否投票,有心人就能查閱種票對象有沒有出來投票,甚至有人可藉登記冊催谷沒有投票的人投票,從而影響選舉結果公平。加上登記冊詳載選民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倘落入不法集團手中,隨時可利用犯案,後果可大可小。
最離譜的是,由選舉處高層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都對事件不知情,卻口口聲聲說沒有證據顯示資料遭外洩,簡直睜眼說瞎話。他們連登記冊遺失了也懵然不知,怎麼可能知道選民資料沒有外洩?再說,選舉處遺失市民資料已非首次,一七年特首選舉期間亦發生過遺失兩部載有千多名選委及全港選民個人資料的手提電腦,至今仍未尋回,同一錯誤犯完又犯,反映內部管理一塌糊塗。香港大小選舉隔三差五就舉行一次,上至選特首下至選村長都由選舉處負責,如此尸位素餐、胡混度日,叫市民如何有信心?政府日後還怎麼好意思呼籲選民一盡公民責任?
事實上,港府官僚向來是語言的巨人,行動的侏儒,把口就話重視市民私隱,最輕忽市民私隱的恰恰就是他們。私隱條例實施廿多年依然如無牙老虎,部門洩密完全不用問責受罰,已是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