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遺禍深遠 執法者淪階下囚

【本報訊】違法佔領行動衍生多宗具爭議性案件,包括轟動一時的「七警案」、警司朱經緯涉以警棍毆打旺角男途人、卅七名市民於清場時因拒絕離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等,這場風波令執法者變為被告人並淪為階下囚,警民俱受牽連。佔中對本港治安造成嚴重破壞,警隊事後購入三輛俗稱「水炮車」、增購隨身攝錄機,並增設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及兩連警察機動部隊,以防暴亂事件一觸即發。

警民俱受牽連 增購水炮車防暴

當時仍是公民黨成員的曾健超被指於一四年十月十五日,在龍和道隧道西行線東面入口上的花槽襲擊警務人員和拒捕,被裁定一項襲警和兩項拒捕罪成,被判囚五周。當日負責拘捕曾的七名警員,被媒體拍得他們把曾抬至附近「暗角」位,輪番向曾施襲,七人被裁定襲擊罪成各判囚兩年,其後陸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此外,執達主任曾到旺角佔領區「清場」,但在執行高院頒發的禁制令期間,佔領人士拒絕離場,最終卅七人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清場期間,時任警司的朱經緯被指於同年十一月廿六日在彌敦道執勤時揮警棍襲擊鄭仲恒,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判監三個月,終審法院今年一月拒絕其上訴許可申請。

佔領行動造成一百卅多名警務人員受傷,一六年旺角暴亂亦導致近百名警員受傷,警方成立委員會作出檢討,斥資二千七百萬元購入三輛「水炮車」,亦增購更多隨身攝錄機提升現場搜證能力,並成立兩連共三百四十人的警察機動部隊,而特別戰術小隊則成為常規隊伍。此外,警方施放催淚彈及向天開槍示警遭批評,據了解,警方近年引入和試用一批供雷鳴登長槍使用的橡膠子彈,另為配合針對反恐行動和其他大型突發事件,正研究將AR15自動步槍納入至衝鋒車的常規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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