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警威嚇逼招供 監警會:嚴重違規

【本報訊】「你唔合作就考慮拉埋你父母」、「最多只係罰款」,監警會昨公布另一宗投訴警務人員個案,四名警員因未有跟從程序,並以威嚇方式誘勸疑犯認罪,企圖令疑犯招供,幸對話全被錄音,四名警員被指「疏忽職守」和「行為不當」的指控,由最初「無法證明屬實」,改為「獲證明屬實」。監警會副秘書長梅達明形容今次個案屬近年罕見,是嚴重違規。

女疑犯父錄對話 控罪撤銷

案件發生於二○一三年,一名女子企圖利用盜版衣物向時裝店要求換取真貨,警員接報到場,以欺詐罪拘捕該名女疑犯,警方隨後到女疑犯住所搜查,期間女疑犯父親將過程對話錄下,內容涉及警員在臥室內檢獲衣物後,查問衣物來源,但未曾向疑犯作出警誡程序,而女疑犯當時亦無認罪,惟警員在記事冊內卻記錄已作出警誡。

之後,兩名警員和一名警長接手調查,女疑犯在盤問期間暗中錄下與警方對話,內容涉及查問如何欺騙商店換取真貨;該名警長更指若她一直不合作,將考慮拘捕其父母,疑犯最終承認罪行,該三名警員始進行錄影警誡會面,並稱以七十分鐘為女疑犯套取指模,實際是不當盤問。案件審訊期間,疑犯指警員處理案件時使用不當手法,並提供錄音作為證據,最後獲撤銷控罪。

三人紀律聆訊 一人被警告

雖然警方投訴警察課認為錄音真實性存疑,但梅達明指,錄音內聽到有人介紹自己駐守崗位、姓名和職級,並可以說出有關罪行詳情,認為錄音真實可信。監警會要求將對四名警員有關「疏忽職守」和「行為不當」的指控,重新分類由「無法證明屬實」,改為「獲證明屬實」,其中三名涉及「行為不當」的警員,現正接受紀律聆訊;另外負責搜查住所警員則需「警告並記入其分區報告檔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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