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偷女友母錢共1.8萬 青年判入更生中心

【本報訊】聲稱月入三萬元但財困的十八歲運輸男工,去年十一月到訪女友的鴨脷洲深灣軒居所時,潛入對方母親睡房偷走櫃桶內八千元利是,他事後被捕,並於今年二月承認盜竊罪,本來有機會被判感化令。惟在獲准保釋候判期間,他再到女友家中偷取一萬元現金,因而再次被捕,並於三月承認多一項盜竊罪,昨在東區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辯方求情指,被告莫子俊自三月認罪後,已被還押了兩星期,雖然今次感化官不建議他接受感化,但他已有悔意及反省,並獲得家人的支持,而他第一次認罪時,感化官本來亦建議判感化,因此希望法庭考慮判被告感化。

保釋期間再犯 官斥大膽

不過,裁判官直斥被告一再犯案,「得十八歲就已經咁大膽,偷完一次又一次」,被告也沒有珍惜法庭給他的機會,在第一次認罪後又再次偷女友母親的錢。裁判官決定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又勸勉他不能單靠語言表達自己願意改過,要以行動付諸實行,「證明畀人睇改咗」。

案件編號:ESCC 386,72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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