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最高275萬 社福機構多打工皇帝 整筆撥款工會斥社署乏監管

【本報訊】非政府機構高層薪金媲美社會福利署首長級官員,社署一七/一八年度非政府機構最高三層職員的資料顯示,東華三院、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及香港基督教服務處的高層年薪分別達二百七十五萬、二百七十萬及二百卅三萬元,成為社福界三大「打工皇帝」。有工會批評社署未有監管機構如何運用公帑,工作態度怠慢。

職工盟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早前收集五十一間非政府機構的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發現有機構的高層薪酬貼近社署官員,又發現有高層獲發放高額津貼,以東華的社會服務科總主任為例,一七/一八年度獲廿七萬元現金津貼,金額等同一名新入行的文憑社工的年薪。對於東華回覆指,因社服總主任管理的服務單位及員工已倍增而提供相關薪酬,工會認為若工作量增加,理應增加人手,而非只讓一名高層享有高薪。

促獲資助機構全公開帳目

根據整筆撥款規定,每年獲社署資助少於一千萬元或資助佔其營運收入不超過五成的非政府機構,可豁免遞交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今年僅六十八間機構須向社署遞交報告,該會理事長邱智恆批評,需要公開薪酬的機構過少,認為所有獲資助的機構均應公開帳目,又批評現時有多間機構仍未上載報告,質疑社署工作態度怠慢。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回應時承認,一般而言非政府機構高層的薪酬不應高於社署同等職級,但部分非政府機構的福利或不及政府,有機構或將薪酬代替福利,認為要將福利開支扣減後,才能與社署同等職級作比較。

社署發言人回應指,收到機構報告後會根據指引進行評估,如發現機構第一層人員的總薪酬金額或升幅偏高,該署會作跟進,包括與機構管理層會面,要求機構提供詳細解釋及補充資料予部門考慮,以確保機構恰當運用公帑,社署正就已遞交的檢討報告進行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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