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鑾雄覆核政府拒評論 《逃犯條例》修訂今立會首讀

【本報訊】政府擬修訂《逃犯條例》,並於今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被澳門法院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成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日前透過律師向高等法院尋求司法覆核申請許可,要求法庭頒發聲明確認有關修例並無追溯力。政府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會評論個別人士作出司法行動。至於追溯期問題,保安局就指修例顧名思義是針對逃犯,必然是要處理過往所犯的罪行,如今次有港人涉及台灣殺人案。

政府昨表示,願意就修例聆聽各界意見,若大原則與政府沒有衝突,將會從善如流,但不代表政府會接納所有意見,重申政府會盡力尋求共識,減少社會上的疑慮。

李家超重申 修例為填補漏洞

大律師公會昨發表聲明指,根據目前法律,不容許移交逃犯到內地並非政府所指的「漏洞」,而是經討論後考慮到香港與內地司法制度的分別,質疑政府形容為「漏洞」是誤導。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反駁稱,今次有港人涉及台灣的案件正是疑犯過往涉謀殺,惟現時香港並無法律去處理,正是其漏洞之處。他又重申,修例非為內地而設,而是旨在向不同司法管轄區以同一標準、按個案形式處理單一案件。

追溯問題 必然處理過往罪行

至於有關追溯期問題,李就稱修訂的內容必然是要處理過往所犯的罪行,如今次涉及的台灣殺人案亦是要追究涉案人士涉嫌謀殺的罪行。

另外,社民連十餘人昨到特首辦外示威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並批評政府拒聽民意,要求政府立即撤回是次修例。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