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稱,被告已對自己過錯有反省,希望法庭判他繼續住在感化院,以防他再和壞朋友來往,又指其母願代他向事主賠償。被告自言過往自恃年輕,以為有好多機會,但自從失去自由後多了時間思考,明白坐監之苦,自知行為除令事主受傷和傷心外,亦對事主造成很大侮辱。
裁判官斥被告等一班小朋友因一時氣憤而傷害事主,質疑被告等人是否沒想過後果。被告回應表示在感化院已學會控制情緒,懂得從別人角度思考為了和壞朋友斷絕來往,他已更改手機號碼和社交網絡帳號,希望給予機會。
事件中另有七名男女童被捕,包括兩女主謀等六人早前分別被判感化和更生中心,餘下一人則受審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WKCC 70001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