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之英校董:被炒老師犯嚴重過失

【本報訊】對於有前老師投訴仁濟醫院董之英紀念中學校長彭綺蓮高壓治校,曾要求投訴人寫悔過書及向他發警告信,令他因工作壓力患上抑鬱症,董之英校董伍健解釋,投訴老師於二○一七年因嚴重過失而不獲續約。當時校方獨立調查小組發現,投訴人與另一名前老師曾於收生期間,游說一高中生選修不適當課程。法團校董會隨後認為,二人涉個人利益罔顧學生前途,有違誠信,屬嚴重過失,所以向二人發口頭警告,並不予續約。

否認校長要求寫悔過書

伍健強調校方是「跟足程序」,按教育局規定行事,並依據法團校董會的建議決定並補充當時校長彭綺蓮曾為兩人求情,憂慮書面警告會影響其前途,故最後改以口頭警告方式處理,校長沒要求老師寫悔過書,只是要老師提交事件報告,況且校長沒權力發警告信給老師。

對於有人批評,當日並非校董的伍健,在校務會議上批評該教師缺席率高,並質疑他以抑鬱症為由逃避責任,伍健解釋當時是以合作夥伴身份與會,符合有關規定。他當時是想向校方成員指出,該老師在該月缺席率超過一成,會影響學生學習,強調沒權力影響校方決定,但身為學校一分子,他有責任向家長及學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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