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往往因人禍而起。江蘇鹽城化工園區日前發生大爆炸,導致死傷枕藉,這既是意外,更是人禍。出事化工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三年前已經過期,而且過去曾有十次因安全、環保等問題被處罰及通報,該廠負責人更因觸犯污染環境罪獲刑,廠內多名員工亦涉及刑事犯罪,甚至有人在宿舍吸毒後直接工作,可謂問題多多,隱患處處,但監管當局卻視而不見,見而不理,這不是人禍又是甚麼?正如有網民質疑,該化工廠能犯的罪全犯了,為何仍可繼續生產?
網民的質疑,正是許多人的共同疑問。大爆炸過後,當局照例賊過興兵,既啟動應急預案,又設立救援指揮部,還成立事故調查組,當地官老爺更煞有介事巡視一番,忙得不亦樂乎。實際上,這種掩人耳目的把戲早就見怪不怪了,人們想問的是,監管部門平時都躲到哪裏去了?為何每次都要等到出事才來亡羊補牢?
過去常說吃一塹長一智,如今的官老爺吃百塹也長不了一智。四年前天津港危險品倉庫爆炸,造成一百六十五人死亡,七百九十八人受傷,當局事後追究責任,共四十九人受到死緩及監禁等懲罰,教訓不可謂不深刻,惟事過境遷,一切依舊,官老爺們早就把所有教訓拋諸腦後。
這些年中央不斷強調「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同時,更要兼顧安全方面的保障,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治來治去也治理不了各種亂象和隱患。據說,今次出事的企業因為盈利能力強、增長快,曾經被當地政府列入「123工程」計劃,成為上市工程企業中的一員。這也許就是該企業問題頻發卻能夠繼續生產的真正原因。
顯而易見,目前中國還沒有擺脫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粗放經營、管理落後、浪費資源的企業依然比比皆是,甚至可以說,部分GDP是以污染環境和犧牲人命的代價換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