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施政報告提出為紀律部隊進行職系架構檢討,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建議把警員的長期服務增薪點取消,改為警員及高級警員薪級一部分、提升各職級的增薪點及縮短各級達至頂薪的所需年資等。該會建議警隊改變內部晉升比率,逐步減少公開招募督察。協會前日把建議內容以摘要形式向會員匯報,又指未來會在各區進行解說工作。
員佐級協會「初級警務人員職系架構檢討意見書」,已在一月獨立提交予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建議警員頂薪增至第十七點,即三萬六千多元,高級警員薪酬則建議為十八至廿一點,即最多逾四萬元;警長及警署警長頂薪則建議增加兩至三個增薪點,即頂薪達四萬八千多及六萬四千多元,並縮短各級達頂薪所需年資。又指薪酬是以每周四十四工時計算,若工時為四十八小時,須每月增十六小時時薪工資。
意見書建議完成警員至督察各級訓練者,可分別獲頒文憑至學士學歷,又建議警察學院成為大學其中一個分院,及為全港公務員提供一點五倍逾時工作津貼率,其中警隊應發放兼任職務專業津貼,意見書另有一系列提升薪津福利建議。協會指檢討基礎是建議把公務員每周工時劃一為四十四小時,而警察薪酬應考慮資歷組別、工作特質、特殊因素及對應工時,若政府不接受上述基礎,則認為只有設立警隊獨立薪酬委員會才可解決警隊薪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