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級警員林海雲去年三月廿二日清晨,到紅磡東九龍走廊處理交通事故時,遭一輛貨車高速撞飛,最終傷重殉職。肇事的五十九歲貨車司機伍建成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使用欠妥車輛兩罪,昨區域法院被判監三年、停牌四年,另需自費修習駕駛改進課程。
法官昨判刑指,被告伍建成在案發時超速駕駛,同時沒有留意路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情況,更反覆切線;若被告有留意路面,必定可看到警車上搶眼的警告燈以及地上的雪糕筒,那麼意外就可以避免。
法官又指,被告非瞬間的判斷錯誤,故此罪責嚴重,量刑起點是四年半,因他認罪獲減至三年。由於被告多年來干犯了多次不小心駕駛及超速駕駛,法庭認為以職業司機來說,其駕駛紀錄實屬差劣,故同時判他停牌四年。至於被告一早已承認的使用欠妥車輛罪,昨被判罰款二千元。
案件編號:DCCC 90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