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司法程序未完 民主黨拒作評論

【本報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昨被判「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判囚五個月。民主黨紀律委員會主席劉慧卿回覆查詢時指,有關個案或有後續,基於司法程序仍未完結,不作評論。

指沒規定罪成需革除黨籍

至於當日陪同林子健召開記者會公開「被擄走」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就指,由於林子健正等候上訴,為免影響法庭程序,暫時不便評論。

問及黨員被判罪成及判囚會否被革除黨籍,劉慧卿指該黨沒有此規定,一般情況下,紀委會接獲投訴才啟動機制進行調查,最後作出建議,如建議革除黨籍則需交由中委會開會再討論。

至於是否有接獲與林子健相關的投訴,她表示不便透露,強調不會評論個別案件。

另外,林子健經一位知名神學家及中文大學引薦後,早前獲耶魯神學院取錄,原定二○一七年八月離港赴美國跟隨當代知名神學家Miroslav Volf學習,林或因此案未能出外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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