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開會檢討「白牌車」非法載客取酬的罰則水平,政府建議將首次被定罪罰款由五千元提高至一萬元,再次定罪的罰款更由一萬元倍增至二萬五千元,監禁期則維持不變。多名議員反對僅提高針對「白牌車」的罰則,有議員認為應一視同仁,同步提高「黑的」罰則及加強執法。
運輸及房局屋副局長蘇偉文表示,鑑於「白牌車」非法載客取酬情況日益嚴重及為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政府計劃提高罰則加強阻嚇力,亦可提供新指標予法庭作量刑參考,又強調政府支持科技發展,但絕不同意有人以科技之名做違法的事。
多名議員均認為現時的士服務質素普遍差劣,政府應反思為何市民願意冒險轉搭「白牌車」,又指新興的網約車平台要取得經營許可困難重重,政府未有為平台拆牆鬆綁。議員楊岳橋認為只罰「白牌車」司機極不合理,稱的士業界改善服務質素才是上策,「(的士)仲好意思同我哋講加價?」
議員易志明則為的士業界護航,強調業界接受公平及合法的競爭,但白牌車無本生利及以海鮮價向顧客取酬,司機未獲發牌更屬非法經營,不過,易認同的士業界「樹大有枯枝」,政府應加強執法。
會上亦有討論市區、新界及大嶼山的士去年九月向運輸署申請加價兩成至兩成半,運輸署署長陳美寶指現時的士司機月薪低於運輸業界平均的二萬一千多元月薪,難吸引新人入行,業界正面對司機老化等問題。
多名議員反對加價,認為加幅驚人,議員莫乃光直指政府與民為敵,「喺度幫的士業做說客」,議員楊岳橋更直斥政府「罰完網約車,依家就逼市民坐貴車」。
全港的士工商團體及汽車交通業運輸總工會約五十人則於會前請願,認為現時政府對白牌車的罰則過於寬鬆,應加重罰則增加阻嚇力,又促請立法會議員通過業界加價的申請,以應付營運成本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