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為長者醫療券用於視光服務設限,眼鏡業界透過視光師協會表示反對。醫療券不是購物券,長者配眼鏡,或曰視光服務,屬於基層(長者)醫療嗎?
長者醫療券推出十年,視光師申報極高醫療券金額的宗數不成比例,政府建議將可用於視光服務的醫療券金額設定上限為每兩年兩千元,最快於本年第二季實施。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指逾九成二參與計劃的視光師每宗申報金額曾超過四千元,收費情況令人擔心,但她強調相關決定並非向視光師開刀。政府檢討文件顯示,直至一八年年底,全港已登記醫療服務提供者有七千九百四十一人,視光師只佔約百分之九,即六百九十七人。而一八年視光師醫療券申報金額,卻佔總申報金額廿八億元中約二成七,即約七點六億元,交易申報金額中位數是一千六百元至一千九百五十一元,較西醫二百五十元至三百元,以及中醫的二百零六元至二百四十五元相對地高。此外,一五年至一八年期間共收到四十六宗涉及視光師的投訴,佔視光師總數的百分之六點六,九成涉及收費問題或不當申報,是所有專業中投訴比例最高者。
視光師協會反對長者醫療券的「視光服務」使用金額「封頂」理由一大堆,包括甚麼「長者用醫療券檢查始發現可致盲眼疾症狀」、「長者需要配眼鏡改善視力」、「若沒有醫療券,長者不會自費做綜合眼科視光檢查」等,視光協會會長詹振邦甚至危言聳聽指,醫療券原意是為公院服務分流,若設限是令政策逆流,憂慮有長者因不想自費或無法自費配眼鏡,因而返回公立醫院眼科專科輪候驗眼,此舉只會加重公營醫療體系負擔。如果真是這樣,全港有視光師的眼鏡店不都變了眼科診所!
真相卻是,長者可以使用醫療券購買太陽眼鏡,而用醫療券配眼鏡亦特別昂貴,二至四千元一副不等。
人們不禁要問,眼鏡業者或視光師協會提供的服務,究竟是不是醫療服務?釐清長者醫療券服務使用定義食衞局固然責無旁貸,但監察醫療券使用的人手不足,也是一個問題。公帑必須用得其所,醫療券絕對不能成為少數人的牟利工具。審計署每年會向立法會提交兩份「衡工量值」審計報告書,針對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使用公帑是否「衡工量值」,進行調查及作出建議。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亦會根據報告書內容,在認為有需要時,邀請有關政府官員及公共機構的高級人員出席公開聆訊,提供解釋、證據或資料。審計署應該調查長者醫療券使用情況,有無浪費公帑,很快便會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