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索取死亡證
霍早前已就該宗車禍被票控不小心駕駛罪,並已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該罪成立,原定於去年十二月接受判刑,惟當時他已離世。案件昨日再提訊,控方申請將案再押後至六月十一日處理,以待警方索取霍的死亡證。
被告霍志森(六十一歲)被控於去年的二月三日在北大嶼山公路不小心駕駛一輛旅遊巴士。控方案情指,事發日約凌晨五時許,負責駕駛該巴士的被告疑撞上一輛行駛中的中型貨車車尾,再撞及路邊石壆及欄杆,被告及巴士上十五名乘客均受傷,部分須送院診治,被告於事後被拘捕,指他在駕駛時未有適當觀察前方交通狀況而引致意外。
案件編號:WKS 969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