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過去多次踢爆海事處及地政總署監管不力,任由多間船廠「華麗轉身」,將船排改裝成豪華遊艇泊位,月租數千至萬元圖利,另有船廠將用地改作車房出租,更有惡霸長期佔用觀塘避風塘,停放多個巨型浮躉霸位,然後租予遊艇停泊收租牟暴利。申訴署在主動調查中亦一一作出跟進,並要求相關部門加強打擊。
申訴署最新公布的調查報告便開宗明義指,本港遊樂船隻數目近年持續增長,對繫泊位置的需求亦水漲船高,惟海事處在規管繫泊設備及分租活動,以及繫泊位置的使用及輪候上,均有不足之處,在供不應求下,亦間接引發其他包括非法浮泡、霸佔避風塘及船廠出租泊位等問題。
事實上,本報早於年多前便曾經跟進有人以浮躉在觀塘避風塘「霸位」,再供遊艇靠泊牟利,公署實地觀察亦發現,不少遊艇靠泊於登岸浮躉及平面工作躉。海事處解釋,浮躉向遊艇提供水電及靠泊等服務並收費,不屬違法,船隻亦不妨礙其他船隻自由通往未被佔用的空位,亦不處於通航區,故沒有違反海事法例。
公署明確指出,關注其他船隻公平使用避風塘的權利有否受到影響,建議海事處密切監察情況,並聯同警方加強打擊以非法手段影響船隻使用避風塘的行為。
另外本報過去踢爆多間位於鴨脷洲海旁道的船廠涉嫌違反租地用途,將原本用作臨時停泊待修船隻的船排租予遊艇停泊收租。公署指出,執行短期租約條款屬地政總署的職責,倘若經常有船廠違規出租船排,長遠而言,會影響本地的船隻維修及支援服務。
雖然地政總署曾經表示,實地巡查及去信涉嫌出租船排泊位的船廠,並要求提供資料,卻未能夠發現證據證實有關船廠涉嫌違反租約條款。惟公署就明確指出,懷疑地政總署是否有足夠船廠用途的專業知識,單靠巡查能否分辨船隻停泊是否與船廠用途有關。
另本報亦揭發筲箕灣譚公廟道的船廠涉嫌違反租地用途,把租地分租作汽車維修用,公署主動調查亦有跟進,地政總署回應已跟進巡查,向有關船廠發出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