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張永森不滿譴責動議還拖 12區議員收律師信

深水埗區議會民主派議員喺今年一月擬提動議狙擊「放生黎智英、唔告梁振英」嘅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要求討論前特首梁振英UGL案,惟區議會主席張永森行使主席權連番拒絕,民主派炮轟張「釋法」濫權。事隔近一個半月,民主派上月底擬提動議譴責張永森再被拒絕,本身為律師嘅張更加變本加厲,向民主派議員發律師信,指動議內容涉誹謗要求撤回。區議會主席被譴責係罕有,但都冇理由發律師信,張永森好似未係搞得清楚自己身份喎。

事件緣於去年底,該區議會十一位民主派議員要求討論UGL案,張永森以冇迫切性為由唔畀討論。至今年一月大會,再有議員即場動議討論,並獲在席過半數支持,張卻引用會議常規話,條文英文字眼寫主席「May(可以)」接納動議,佢就選擇拒絕,引來在場議員怒轟「釋法」濫權。直至上月底,民主派議員再動議譴責張永森,並擬修改會議常規漏洞由「May(可以)」變為「Should(應該)」,可惜同被拒絕。及後民主派十一人加上報稱獨立嘅甄啟榮,合共十二人陸續收到律師信。

信中指動議涉誹謗促撤回

根據我哋取得有關律師信,張永森為該律師行嘅顧問,信中分別引用《區議會條例》及深水埗區議會常規,以證明張永森於一月大會嘅裁決係有例可依,信中認為議員所提譴責動議含有非常嚴重但毫無根據嘅誹謗性描述,一旦公開文件,將對張構成名譽損失,要求於二月二十八日撤回,否則採取法律行動。據悉,所有收信嘅人都冇回覆,仲準備喺今天大會上車輪式發口頭聲明譴責。

區議員伍月蘭承認喺上月收到律師信,仲捉到封信有錯字,笑言張永森叫大家「徹」(撤)回動議,唔知係咪想叫人徹底咁譴責佢,形容連通過嘅動議都唔畀傾,大家覺得濫權,係感受嚟,唔認同係誹謗。

何啟明斥張「小家」圖滅聲

同樣收到信嘅民協何啟明就直斥張「小家」,企圖用律師信叫大家收聲。我哋向張永森查詢,但至截稿前仍未收到回覆。

深水埗區議會共有廿三名議員,建制與泛民議員人數各佔十一席,甄啟榮長期以來都係關鍵一票,基本上只要甄支持嘅動議必獲通過。有民主派中人猜測張永森見甄有和議,擔心譴責動議會通過先至畀埋律師信佢,諗住用呢招反壓制民主派。不論出發點如何,立法會都討論過不信任主席梁君彥嘅動議,做得主席就要食得鹹魚抵得渴,以政治智慧判斷,發信搞大件事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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