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晉利地產金融爆家族爭產

【本報訊】前上市公司晉利地產金融的已故創始人李維鼎,其子女爆發爭產訴訟,李維鼎長房其中一名女兒去年成為遺產執行人後,昨以執行人的身份入稟高院,民事控告現時直接和間接持有全數晉利地產金融股份的么弟,並要求法庭頒令,宣布么弟只是以信託方式代她持有該公司的股份,她並要求么弟要交代其所持的遺產和得益之帳目,以及向么弟索償。

告二房么弟 長房女申索償

入稟狀透露,晉利地產金融於一九六九年成立,前身是牛津製衣廠,於一九七三年至二○○四年間曾在香港上市。現時它在香港和關島兩地,持有最少共四十五項物業,部分更是全幢的物業,例如灣仔分域街捷利中心第一期和第二期、油麻地彌敦道晉利商業大廈、觀塘駿業里世貿大樓等。另外,該公司創始人李維鼎,多年來也在日本購買了多個物業。

原告叢李秀華,是長房的女兒;首被告李德義,則是二房的么仔、次被告Smart Extra Holdings Limited,是由首被告全資擁有的公司。入稟狀指,李維鼎於○九年三月逝世,享年九十一歲,他生前是一名成功商人,名下大部分物業是透過晉利地產金融直接或間接持有,他先後有兩段婚姻,而長房和二房各有五名子女。入稟狀透露現時兩名被告是持有晉利地產金融的全數股份,李維鼎曾於○○年告訴好友,會平分財產給一眾子女,李維鼎雖於○二年手寫一份意願書,把生意和財務交給首被告管理,但沒有送贈任何東西給首被告。原告因此認為,兩名被告只是以信託方式持有晉利地產金融的股份。

案件編號:HCA 33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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