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首被告稱與兒曾遭上司逼辭職

【本報訊】化妝品連鎖店卓悅的人事部前女主管喬美齡,在職七年間涉嫌與兒子及丈夫詐騙公司逾四千萬元,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辯方開始展開案情,傳召喬美齡作供。喬供述時任執董陳志秋知道她跟兒子夏定邦同在人事部工作後,陳迫令她或夏其中一人辭職,但在主席葉俊亨夫婦的支持下,她及兒子均得以留任。喬作供期間,每當提到她兒子時,不禁淚灑法庭。

三名被告依次是喬美齡(六十四歲)、其子夏定邦(四十一歲)及她丈夫夏偉成(七十歲)。喬及夏定邦被控詐騙,三名被告另被控洗黑錢。

喬供稱,她沒參與○四年時兒子的招聘及面試,亦沒向同事公開她跟夏的關係,公司內最初只有卓悅執董葉國利(即主席葉俊亨胞弟)知情。但在夏入職數月後,喬的上司陳志秋知悉事件,便迫令她或夏其中一人辭職,陳說:「你哋兩個一係一齊走,一係是但一個走,呢度唔係公屋,唔係世襲」。

主席夫婦支持留任 提攜次被告

喬稱深信兒子可憑工作能力表現自己,遂向葉俊亨妻子鍾佩雲訴苦,鍾安慰她「唔使驚,你哋點樣做嘢,我係知嘅」,最終葉氏夫婦決定將她母子留下。喬指鍾對夏寵愛有加,認為「夏定邦好似佢(鍾)個仔」,鍾曾破例批准夏一年內加薪兩次,而葉俊亨亦早於○七年提議將夏擢升為副經理,喬當時認為夏經驗未夠而婉拒,最後夏升做主任(按:夏於一一年被捕時已是副經理)。

喬指夏的入職令人事部出糧效率提升,少了延遲支薪的情況,員工流失率因而下降。喬又指,指除了她之外,幾位同事亦有登入公司支薪系統的權限,她又質疑控方呈堂的部分薪酬文件之真偽性。

案件編號:HCCC 348/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