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地男偷香油箱囚4周

內地男到西貢蠔涌車公廟參觀期間「在太歲頭上動土」,搬走廟內一個載有逾萬元香油捐款箱,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本來堅持爭議失竊金額,法庭惟有排期於下月初審理,但他聞言又表示不想再等,終認罪並同意全部案情,被判監四星期。不過,他不忘重申:「我諗住攞啲錢去做善事,幫啲有需要嘅香港人,但你一定唔會信我啦,我只希望日後響呢啲捐款箱上要明示攞咗係犯法嘅。」

卅七歲被告譚文華,本來還堅持不相信捐款箱內有萬多元,又要求給他看點算箱內款項時拍的照片。法庭遂表示要傳召證人作供舉證,強調認罪與否是他的個人選擇,被告最終認罪。

警誡曾認「冇錢所以偷」

案情指,本月一日早上九時許,車公廟職員見被告用一紙箱載着廟內捐款箱離開,遂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將被告拘捕,警誡下他表示:「我冇錢,所以我偷。」之後他承認在廟內工具箱找來鉗子將鎖着捐款箱的鐵鏈剪斷,再將箱搬走。

被告昨再拒絕當值律師服務,法庭先查問他的背景,他表示任職眼鏡推銷員,今次是來港公幹,上月廿八日下午從珠海入境,案發當日到車公廟參觀。

眼鏡推銷員認錯求輕判

他向法官強調:「我今次嚟都唔係做啲犯法或者傷害香港市民嘅事,我響呢件事上係有錯,希望你輕判一吓,Thank You(多謝)!」他又補充:「我都係信佛嘅,我諗住攞啲錢去做善事,幫啲有需要嘅香港人,但你一定唔會信我啦,我只希望日後響呢啲捐款箱上要明示攞咗係犯法嘅。」

法庭判刑時指,雖然被告無案底,且認罪顯示悔意,但因為涉案金額大,被告又曾使用工具協助犯案,故判即時監禁是合適的刑罰。

案件編號:KTCC 4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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