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食物環境衞生署一名女工目,控告她前年涉嫌未經許可,分別四次向一名直屬工人索取及接受六萬元貸款。她被廉署控以四項訂明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她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天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五十四歲被告杜瑞蘭,案發時是食環署的工目,獲調配至食環署赤柱分處防治蟲鼠組工作,其直屬下屬包括上述工人及另外二至三名同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一七年三月十日至七月十三日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該名工人索取及接受四筆五千元至二萬五千元的貸款,合共六萬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