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護中心倡懷孕35周前打百日咳針

【本報訊】百日咳感染去年創新高,加上今年首月已有九宗新症,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昨建議,孕婦無論曾否接種百日咳疫苗或染病,每次懷孕時均應接種一劑無細胞型疫苗,為嬰兒提供直接保護。委員會稱,孕婦在懷孕三十五周前接種為佳,但當局何時將安排變為資助防疫措施,仍未有時間表。

產後接種 嬰兒亦有間接保護

委員會建議使用的疫苗為「白喉(減量)、破傷風及無細胞型百日咳(減量)混合疫苗」(dTap疫苗),但同時指「白喉(減量)、破傷風、無細胞型百日咳(減量)及滅活小兒麻痹混合疫苗」(dTap-IPV疫苗)亦可使用。

至於懷孕期間沒有接種百日咳疫苗的婦女,委員會稱若能在產後盡早接種,仍能為嬰兒提供間接保護,相關接種在出院前接種較佳,因疫苗在接種後約兩星期才會產生抗體,而世衞亦建議於妊娠期完結前至少十五天接種疫苗。

本報早前報道,去年百日咳感染數字創半世紀新高,錄得一百一十宗,幾乎是前一年的兩倍,亦是本港有疫苗以來首次單年個案破百,估計與早年轉用的新疫苗藥效較短、市民抗體隨年月失效有關,當中約四成染病者是六個月以下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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