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求削單程證額 郭卓堅覆核敗訴

【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特首行政失當,指她未有履行《基本法》中有關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的責任,要求法庭下令要她嚴格執行該責任,削減每日一百五十個由內地來港新移民的名額。高院法官昨頒下判詞,指有關決策權在中央政府手中,郭提出的司法覆核並無可合理爭辯之處,故駁回其許可申請。

官指決策權屬中央部門

法官在判詞中指,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限制每日入境的內地新移民定居香港的數目,其決策權在中央相關部門手中,而非在香港特首手中。再者,法庭的司法監督權,並不包括制訂、修改或執行出入境政策。至於郭指林鄭行政失當,法官則明言:「法庭不是申訴專員,無權監督任何政府官員或部門行政上表現。」郭卓堅得悉自己敗訴後表示:「阿爸阿媽煮嘢你食,但個問題係你食唔食得落吖嘛,香港人就快連劏房都無得住喇,林鄭應該要同北京講食唔落喇,要停一停。」

案件編號:HCAL 46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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