鯖魚中毒近10年錄26宗

【本報訊】用鯖魚柳自製鯖魚定食,價廉物美,但謹記鯖魚柳要盡快處理及適當儲存,否則可引致「鯖魚中毒」。食物安全中心表示,本港過去十年錄得廿六宗鯖魚中毒個案,涉及四十五人,他們症狀包括口部刺痛灼熱、面部潮紅出汗嘔吐及出疹等。食安中心提醒消費者,購買魚類後應盡快冰鮮,如屬預先包裝魚製品應按指示儲存,煮熟的魚若非即時食用,應存放雪櫃及盡快進食。

涉事魚類不只鯖魚

「鯖魚中毒」又稱組胺中毒,名稱雖與鯖魚有關,但可致中毒魚類包括沙甸魚、吞拿魚及鯷魚等含大量組胺魚類。食安中心在《食物安全焦點》指出,要確保較易產生組胺的魚類可安全食用,控制時間與溫度是最有效方法,因缺乏適當時間與溫度控制,如未有存放於雪櫃或冷藏,組胺便可能在供應鏈任何一環產生。

食物環境衞生署與消費者委員會聯合研究結果顯示,開罐後的罐頭魚及吞拿魚三文治樣本置於室溫廿四小時後,可檢出導致「鯖魚中毒」的大量組胺、即多達每公斤二千六百毫克,但在攝氏兩度下,即使存放達七日,樣本卻沒有檢出組胺。

健康人士只要吃下二百五十克魚,若當中組胺含量超過每公斤二百毫克,便已有可能中毒,情況較嚴重者,或會哮喘發作或出現較嚴重心臟病症狀,相關症狀會在進食後數小時內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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