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去年於尖沙咀酒吧進行臥底行動,臥底警員喬裝顧客光顧時,一名接待的青年自稱是三合會社團「和勝和」成員,更向臥底兜售「可樂(可卡因毒品)」。該名青年事後被捕,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及販毒兩罪,求情時稱當時只是「有樣學樣,鸚鵡學舌」,並非為威嚇他人。裁判官指判囚無可避免,惟考慮被告年紀尚輕,先將他收押至下月五日,待索閱其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勞教中心等報告再作判刑。
涉案十八歲被告陳俊浩,被控在去年四月廿三日,在尖沙咀雅士利中心的「Bara Cara Bar & Restaurant」內,聲稱是「和勝和」的成員,並於同日在酒吧內販運零點一五克可卡因。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助理文員,月入約八千五百元,父親是肉類切割員,母親則是倉務員。被告案發時到涉案酒吧工作只為幫補家計,任職只有數個月,收取四百元日薪。期間被告認識了不良分子,才「有樣學樣,鸚鵡學舌」自稱是社團成員,其目的並非為展示武力或威嚇他人。
案情指,兩名臥底警員事發日清晨六時許,喬裝顧客光顧涉案酒吧,被告當時自稱職員及接待警員。其後,被告向警員表示「早排我哋勝和同人嘈,我阿公『左口』話費事搞到啲客,叫我哋唔好開住」,其後被告又唆使警員以三百五十元購買可卡因。警員事後將毒品送往檢驗,發現膠袋內載有零點二克固體,含有零點一五克可卡因。被告於同年六月被捕。
案件編號:KCCC 3370/2018